为适应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需要,提升教师的实践能力,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出台了此细则,为便于理解和落实,现对主要文件内容进行解读。
一、实践锻炼的两种方式分别是什么?
(一)挂职锻炼:选派教师到行业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和科研院所挂职。
(二)顶岗锻炼:选派教师到行业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科研院所、校内外实践基地和生产科研一线的具体岗位上,从事所顶岗位的全面工作。
二、实践锻炼人员选派的范围有哪些?
挂职锻炼:学科专业负责人、重点学科骨干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顶岗锻炼:讲师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青年教师。
三、如何申请实践锻炼?
每年12月份,有意愿的教师与拟锻炼单位达成意向后,填写《黑龙江科技大学教师实践锻炼申请表》,上报本单位。经本单位党政联席会审议后,上报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学校审批后公布选派名单。
四、参加实践锻炼享受哪些政策支持?
(一)对于在校内和哈市实践锻炼的,原则上不脱产,在完成正常教学工作前提下,正常享受工资、岗位津贴等相关福利待遇。
(二)对于在哈市外实践锻炼的,经审批后原则上脱产,正常发放工资。岗位津贴年底一次性下发到各单位,由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分配。脱产期间的教学工作量不予考核。
(三)对于哈市外实践锻炼的,学校承担每学期一次往返车票费,住宿费参照指导学生实习标准实报实销。
五、实践锻炼有时长要求吗?
有。挂职锻炼原则上至少半年,顶岗锻炼原则上3-6个月。
六、实践锻炼结束需要考核吗?
需要。单位根据教师实践锻炼期间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填写《黑龙江科技大学教师实践锻炼鉴定表》,上报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七、哪些教师必须要参加实践锻炼?
专业技术职务为中级及以下的青年教师,必须有不少于一学期实践锻炼的经历。
八、哪些教师可免于参加实践锻炼?
被认定的 “双师双能型”青年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