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出台了此细则,为便于理解和落实,现对主要文件内容进行解读。
一、岗前培训的人员范围都有哪些?
新入职的专任教师(含辅导员、实验教师)、教辅、管理人员和校内新转岗人员。
二、岗前培训有哪些形式?
(一)通识培训
参加学习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组织的课程培训。
(二)校本培训
1.集中授课:由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统一组织,采取专题讲座、分组研讨、观摩交流等方式,为期一周;
2.教学实践:由各单位自行组织,进行不少于十次的教学或岗位技能训练,为期一个月。
三、岗前培训内容都有哪些?
(一)通识培训: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能力、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基础知识、高等教育法规等。
(二)校本培训:职业道德与师德师风、教学改革与教学管理规范、校情校史、大学章程、科研能力培养与提升、现代教育技术、教学质量管理与考核等。
四、岗前培训可以不参加吗?
不可以。新教师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方可上岗。对考核不合格者,需助课或助岗学习,待参加下一年度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