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省医保局下发的《给省本级医保参保人员的一封信》通知内容,为有效防控疫情,减少人员流动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为广大职工提供优质、高效、便捷、安全的医保服务,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不见面”办理医保业务方式通知如下:
一、咨询服务电话办
我省已全面启用医疗保障12393服务热线,提供医保政策解答、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各项医保服务,无论您身在何处、有任何医保需求都可拨打12393进行通话咨询。如您是使用安卓系统的移动通信用户,还可以在拨打12393时使用“视频通话”功能,进行异地备案登记、个人银行账户信息修改等业务办理。
二、异地备案视频办
微信搜索“龙江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视频办事”,通过人脸识别后,会有医保专业客服人员与您“面对面”沟通,并采取视频截图方式留存材料要件,为您办理异地备案登记业务。
三、费用报销邮寄办
2021年10月黑龙江省医保系统升级,升级过程中异地居住人员门诊和住院费用未能直接结算的,可将报销材料邮寄到学校社保办或是直接邮寄到省医保局进行手工结算报销.
(一)邮寄
学校邮寄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浦源路2468号黑龙江科技大学人事处,收件人:何岩,联系电话:14745766808.如提供电子票据的,除邮寄纸质版票据外,请将PDF版本发送到邮箱593879367@qq.com。(注:快递请使用邮政).
省医保局邮寄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68号省医保中心服务大厅,收件人:省医保,电话:18646039066。如提供电子票据的,除邮寄纸质版票据外,请将PDF版本发送到邮箱sybjwtb@163.com。
(二)手工结算报销材料
门诊费用申报:门诊费用结算票据(电子票据需同时提供该纸质件的PDF版本)、门诊票据明细、急诊门诊另需提供急诊门诊病历手册或诊断书、《个人结算账户情况登记表》、《个人现金垫付医疗费用信息表》、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身份证银行卡需复印在一张纸上)。
住院费用申报:住院费用结算票据(电子票据需同时提供该纸质件的PDF版本)、住院费用明细、出院诊断书(急诊住院需要完整病历)、《个人结算账户情况登记表》、《个人现金垫付医疗费用信息表》、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身份证银行卡需复印在一张纸上)。
四、电子凭证安全办
为避免使用社保卡就医购药带来的防控隐患,推荐广大参保群众使用医保电子凭证,通过扫二维码“零接触”就医购药。医保电子凭证领取方式:关注“龙江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电子凭证”申领即可。
五、补卡制卡银行办
疫情期间,省医保服务大厅零星社会保障卡补制业务暂停办理,如需要办理补卡制卡业务,可到嵩山路55号中国银行开发区支行办理。补卡后银行账号会发生变化,参保人员可通过12393或与学校社保办联系办理个人银行账户信息修改业务。
六、门慢特购药长处方办
门诊特殊疾病、特殊治疗患者一次购药量可提至3个月,减少患者到医院次数,降低感染机率。
附件:1.《个人结算帐户情况登记表》
2.《个人现金垫付医疗费用信息表》
人事处
2021年12月6日